农村土地所有权明晰后结果不会比现在糟

现在讨论农村问题、寻找解决方案时,大家都喜欢以“如果这样做,会不会出问题”来判断方案可不可取,所以,总拿不存在的“十全十美”的方案作为参照系。

土地所有权明晰后会不会有问题?当然会有,但是不是比现在的局面更糟糕?各国的经验证明—不会。现在的事实是,在土地国有或集体所有制度下,土地照样在转为非农用途,在此过程中获益最多的不是承包土地的农民,而是行政权力和资本,保留土地集体所有等于保留特权阶层的利益。

相比之下,如果土地所有权明晰,在转让过程中拥有地权的农民至少还有点发言权,是交易的主体方,在许多情况下农民的所得不至于像现在这样少。农村土地所有权明晰的制度收益是,农民会更富有了;其制度成本是,那些掌权者少了捞钱、捞权的基础。

有些“禁区”应该碰

目前关于土地制度的讨论,是先画了几个不可碰的“禁区”:土地必须集体所有,农村户口与城市户口不能合一,土地不可兼并转让。

如果这几个禁区不可碰,那么不要说找国际、国内农村发展专家,即使让上帝来给中国三农问题出主意,他也无能为力。这就好像去找最好的救命医生,同时又事先给这些医生规定不能用哪些能救命的药方与药品。结果,医生救不了命,这当然不奇怪。

有国内农村问题专家甚至说,“那些国际农业问题专家大多数不是专家,而是十足的白痴!”这不奇怪,因为这些人被请来时就给划了这几个禁区,他们来了当然无法。我们反倒应该问问自己:是真的要解决农民的问题,还是只为了自己以及权贵的政治前途,借农民的话题为既得利益遮掩而已?

家庭联产承包制度的建立及其成功恰恰说明一点:应该让农民个人的责任感尽量地发挥,给他们更多的自由选择。土地所有权明晰就是给农民最根本的激励。也就是说,我们所有的制度设计都要围绕这样的基本原则:农民自己比官员更会对自己负责,他们比官员更知道做什么以及怎样做,才能对自己、对后代更好。把土地权还给他们以后,他们比任何别人更清楚应该怎样支配使用自己的地、卖还是不卖、卖多少、以什么价格卖。

照这一理念想下去,下一步只能是把土地产权分回到家庭个人,这样才可彻底发挥农民最自然的责任感,有激励保护好土地,为土地创造最高价值,也可以让农民自愿、自发地形成以家族、宗族为基础的经济自助体,也可让他们自发“计划生育”,等等。如果没有土地产权清晰,这些自发的行为都很难。相反,以生育为例,现在的制度反倒变相鼓励多生。我所了解的农民,谁都比官僚们更负责任、更为自己的后代着想。如果说官员们比农民自己更知道怎样做才让农民更好,那是笑话。

如果不通过土地所有权明晰等改革尽最大可能地发挥农民自然的责任感,让个人的空间尽可能达到最大,那么农民没有别的选择,只能事事靠国家,也只能事事怪国家。

在目前土地集体所有、国家所有的安排下,农民只是官方指令的被动接受者:他们只能听命于官方的安排,任由官员的摆布。一方面我们说官员的权力太大、太不受约束,另一方面又把对农民最要命的东西—土地权控制在官员的手中,这让农民的腰板怎么能挺得直?解决官员权力过大的最起码的办法,就是减少他们手中能控制的资源,把土地权还给农民。

十全十美、让每个农民都叫好的方案是等不到的,但不能因为有几个不负责任的农民,就要求所有负责任的农民都为之付出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