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继父相处的时光(4)

正是在这种政治气氛下的1967年夏天,奥巴马和妈妈一同去了这个完全陌生的国度。这种时局的变化是罗罗·苏托洛没有想到的,当然也不可能被邓哈姆所预见。去印尼之前,邓哈姆在内心已经做了最坏的打算,等飞机飞到雅加达后,见到的情形与邓哈姆当初的想象完全不同,但这并没有给她带来多少失望感。刚去时,他们住在罗罗·苏托洛刚建起的新房子里,新房子位于首都的城郊接合部,生活条件非常艰苦。这与美丽发达的夏威夷相比,真是天壤之别。对于这些邓哈姆并没有太在意。

当时是印尼军人执政,物资贫乏,印尼经济已近崩溃的边缘,通货膨胀率高达600%。人们领到薪水后,立马就得去市场上换成生活必需的食品等实物,而且,去晚了,几个小时价就涨一次。对于印尼的一般民众而言,生活异常艰辛。由于刚回印尼不久,罗罗·苏托洛的工资收入也并不是很高,再加上他刚刚盖了新房,又买了一辆崭新的在当时的印尼已经是很奢侈的日产摩托车,看得出来,他是真的在尽心尽力给他们母子俩营造一个尽可能好的生活环境。他可能还为此债台高筑,以他的收入和那么短的累积时间,他没有其他选择。为补贴家用,他们还在自家后院中养了几只鸡,几只鸟,还有两条小鳄鱼,为的是养大后卖出去,挣点钱回来。后来有一条鳄鱼自己跑掉了,让他们很是可惜。那里相当于郊区乡下,乡邻们没见过什么世面。邓哈姆是他们见到的第一个外国白人,而奥巴马则是他们所见到的第一个外国黑人。

印尼首都当时也有一些外国公司的常驻雇员带有家属,外加一部分当地贵族富豪。他们的子女,通常被送到私立的贵族学校,那里采用英美式教育,授课也用英文,但收费贵得惊人。靠罗罗·苏托洛的收入,既没有积蓄,而且还得攒点儿钱改善住房条件,想将奥巴马送去贵族子女学校学习真的是有心无力。而且,他们的居住条件也确实太差了,既脏乱,又边远,既不舒服,也不方便。当时印尼的石油工业发展得很快,几年以后,罗罗·苏托洛通过他姐夫的关系走后门,在一家美国石油公司找了一份工作,主要负责对印尼政府的公关,收入比以前强了很多,他也因此有能力搬到市区中心的地方去住。艰苦的物质环境,让奥巴马比同龄人早熟,也磨炼出他的坚强意志和与人交往相处的能力。

罗罗·苏托洛也算是印尼的文化精英之一了,又受过美式的高等教育,再加之,他为人友善,工作勤奋,所以他在职场上相当顺利,升迁也较快。由于罗罗·苏托洛的收入不错,两年之后,他们就搬进了市区,住进了有电灯、有水泥路、有自来水,比较靠城中心的房子。虽然如此,路上灰尘仍然很大,空气质量差,还是没法与美国相比,但毕竟是比原来的“乡下”强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