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巴马发现,那些美国、欧洲和亚洲来的游客从没有感到过异样的排斥,就好像自己根本就不是在国外一样。而且,别样的肤色反倒使他们拥有了一种先天的免疫力,他们想去哪儿就去哪儿,想从事什么工作也没人干涉,反观奥巴马却仿佛和这些不相干的争斗永远地联系在了一起。历史好似不愠不火地告诉你这样的事实,在这个地球上,有些人的命的确比他人的金贵一点儿。
家里人办了个聚会给奥巴马接风洗尘。奥巴马一一见过了各位亲人。肯尼亚人的家庭观念比较重,奥玛带着弟弟挨家挨户去见亲戚,一个都不漏。在肯尼亚人看来,有点儿出息的人都应该回报自己的家庭,和大家分享。以前是老巴拉克,总有一天会轮到奥巴马。奥玛极不情愿地把弟弟带去和父亲的第三个妻子露丝见面,碰巧露丝的儿子马克也在。马克长得和奥巴马有些神似,在加利福尼亚的斯坦福大学读书,回来过暑假。露丝把奥巴马抓在跟前折腾了一个多小时,把自己的儿子和奥巴马从小到大比了个遍也不服气。第二天,奥巴马和马克单独聊了一会儿,马克说自己对巴拉克的确没什么好感,每次都选择性地略去自己是肯尼亚后裔这个事实。对于他来说,往事不堪回首。很明显,他俩不是一路人,今后想说也说不到一块儿去。
奥巴马说服奥玛带他去马赛马拉看看野生动物栖息地。黎明的时候,奥巴马终于看到了自己久违的景象:狮子潜伏草丛,水牛睡卧沼泽,就像父亲说的那样。到了晚上,还有野狗和其他的野兽。这一切的一切都那么自然,那么动静相宜,当年父亲在班上讲述的那些故事今天都变成了真切的感受。大草原的旅行结束后,一大家子人再次聚会。多一次聚会,就多一分温馨,一群人团团围坐共度相聚的美好时光,每一件往事都能让奥巴马对这个大家庭多一点认识。
从肯尼亚回来之后,奥巴马就进入了世界上最为著名的高等学府——哈佛大学。在班级里,奥巴马比同学要大上几岁,但是这并没成为他和其他同学交流的隔阂。奥巴马对自己的学习依然保持着很高的要求,每天都在图书馆勤奋学习好几个小时。他继续参与反对种族歧视的校园活动,多篇文章刊登在权威的《哈佛人权——公民自由法评论》上。第一学年结束之后,奥巴马回到了芝加哥,在一家后来叫西德莱·奥斯丁的律师事务所实习。
之后的时光,奥巴马的个人能力在哈佛得到了巨大的施展空间,凭借出色的协调能力和口才,各项工作可谓游刃有余,尤其是在帮助弱势群体争取权益方面获得了良好的口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