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这次事件中,奥巴马又学会了对他的未来极为重要的人生领悟:只要你面带微笑、礼貌和客气,别做出什么急促的言行举动,人们往往比较容易接受你。不仅如此,他们还会相信你、信任你,甚至会为你而感到自豪——他们眼中一个性格温和而有礼貌的年轻黑人小伙子。虽然他的心思被妈妈从他眼中读懂了,并受到了妈妈的批评。但是,从那时起,他已经开始很老于世故了,知道如何伪装自己,如何博得别人的好感和信任。他已经在无意识中为做一个老练的政客训练自己的心智了,那时他才15岁左右。
奥巴马在高中时的吸毒问题可能一直没有被他外祖父母及母亲发觉,那时外祖母很忙,母亲也忙,而且大部分时间还不在身边,外祖父又是一个粗心的人,奥巴马没有因此堕落真是他的万幸。
中学时,奥巴马是个外表很温和内心叛逆的孩子,原因在于没有人给他以足够的关心和指导。即使是在那个管教相对比较严格的私立学校,无故逃课、抽烟吸毒、迷恋女人、酗酒闹事、学习落后,这些典型“坏孩子”的标准习性在他身上都表现得完完整整。可以说,直到高中毕业时,他还是一个“坏孩子”。
在奥巴马的自传里他先后提到过八个黑人学生,一位是与他同班的那个黑人女孩,他和她玩耍。第二位就是这个比他大两岁的瑞,瑞的父亲是位军人,一年前从洛杉矶来到夏威夷,奥巴马和瑞很快就成了好朋友。当时奥巴马在初中部,瑞在高中部,那时整个中学可能也不过四五个黑人学生。因肤色的原因,见了自然亲切,也容易交往。还有教他吸毒的和因携带毒品被捕的那位黑人朋友。
相比奥巴马,瑞并不像奥巴马一样单纯,他是一个非常世故的男孩子。就是这个人给奥巴马上了作为美国黑人这一特殊群体的不同人生观的第一课,这是奥巴马从内心开始转变的第一步。瑞是一个满嘴脏话的男孩子,油腔滑调,体形也不是特别好,成绩一般般。瑞经常带着奥巴马走出学校做一些非常出格的事情。由于瑞的父亲在部队工作的便利,他经常带奥巴马去军营参加派对和舞会,奥巴马由此认识了很多黑人军人。在这样的朋友影响下,奥巴马开始学会了脏话和吸烟。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奥巴马与瑞的交往对他的人生产生了消极影响。幸好,奥巴马迷途知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