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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模拟法庭(实践、实践、再实践!)(1)

成功并不代表一切,失败也有值得学习的地方。

——(Dianne Feinstein)美国加州参议员

除了450美元的电话费,紧张得让我崩溃的分数、逃掉的课、在施虐狂教授家聚会后的两天香槟宿醉,第二学期简直就是一场灾难,把我弄得晕头转向。B组不复存在了!我们显然还沉浸在先前的荣耀中。我们组一半以上的人还在,剩下的都是不熟悉的面孔。谢天谢地,雷切尔还在,虽然伊丽莎白和凯蒂不在我们组了——我们一起出行的机会也减少了。不幸的是,旗手还在这儿。

出于娱乐价值,我很欣赏新加入我们组的一帮朋友。我个人最欣赏的一个女生是塔利亚,她在课堂上频繁发言,总是问教授最奇特的问题(“假设我是封建英格兰土地上一个转租承租人,指派给我的土地上有附庸——不是分租,那么——我仍然与实际地主之间有私人上的合同联系吗?”)。当她站出来调动气氛时,课堂下面人头攒动,窃笑不止。她比过街老鼠还疯狂,或者她只是想站在教授面前娱乐一下大家。

克莉丝汀,我报到时碰到的那个正直女生,她加入我们组了。她给人的整体感觉像个左翼女权主义者,总是试图阐述邪恶的美国公司和白人贵族社会。这些女生是敢言的保守者,也是学生联邦协会的会员。她们很高兴在公开课堂上煽动大家。

第二学期的课程十分古怪。绝大多数法学院第二学期是上宪法、刑法和财产法。可是在哥伦比亚,我们除了上刑法、财产法,还有两门晦涩、神秘的所谓国家监管基础和法律思考视角,宪法推到了第二学年。

国家监管基础的课程简介上写着“市场失灵和外部条件”、“指挥和控制调节”、“经销后果”这些词句——没有一个对我有意义。从理想化的层面上看,我以为教授会讲法律与经济的问题,但是教授把大部分时间都放在讲工会的重要性上。传闻想让他给A就像等铁树开花,我也没什么好抱怨的。

法律思考视角以法律哲学为基础,这正是我大显身手的地方,我大学的专业就是哲学呀。不知什么原因,虽然我曾经那么靠近柏拉图、亚里士多德、形而上学、认识论、本体论和价值论,但我还是很难领悟形式主义、法律现实主义、实证主义、实用主义和宪政。上课纯粹是一种痛苦,还好教授从来不点名,但是比以前增加十倍的阅读量让我们很不爽快。他每节课都会根据指定的阅读提问,期望有人自告奋勇地回答,等到的却是150个学生呆滞的目光。嘿,连旗手都很少发言了。

每个法律学生都很讨厌财产法,还好这门课的教授是一个和蔼可亲的矮小老头儿,他总是蹑手蹑脚地走路,手从来不拿出裤子口袋。他给我们讲了无数中看不中用的东西,比如执行性利益“转移”和执行性利益“萌发”的区别,既得利益下部分撤资和既得利益下完全撤资的微妙区别,地役权和劳役的极端重要性等。据传几年前他和他的一个学生结婚了,我猜他以前上课还是很有意思的,让他献身于财产法是对他不检行为的惩罚吧。

虽然我第一学期过得提心吊胆,为了考试压力重重,但至少还是有些乐趣的。第二学期我可不敢这么说了。还好刑法给了我一丝亮光,这门课很有意思。罗宾逊教授年轻、热情、有趣。她每天开课前都会例行公事地说,“今天是星期二”(或者别的什么日期),“这是刑法课”,好像确保没有人不小心登错飞机。罗宾逊教授在投身于学术界之前是一名卓有成就的检察官。她经常跟我们讲一些离奇的故事,有指控前独裁者的洗钱行为、对黑手党敲诈的定罪、为换取证词而豁免罪犯的罪行,并把他们列入证人保护计划。这些故事非常迷人,以后别人问起我的法学院,我也有活生生的素材了。我希望将来能像她那样,但是当法学教授除外。

第二学期最让我吃惊的是节奏突然加快。教授们风驰电掣——看来他们第一学期还把我们当孩子小试身手,现在已经把我们当成拳击袋,要大打出手了。我们被来自各个方向的额外要求狂轰滥炸,剩下自主学习的时间比以前少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