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熬了一个通宵,日上三竿还未起床。中午时分,罗兵敲门来了,“静之,懒虫,该起来吃午饭了!”
我睡眼惺忪地打开门。
“你怎么了,眼睛那么红?”罗兵一脸疑惑,眼神里透着关切。
我想,我此时的面容肯定有些憔悴,“熬夜赶了一篇稿子。”
“那我帮你把饭打上来?”
“谢谢!”
过了一会儿,罗兵端着两份午餐进来。
此时,我已洗漱完毕,见她双手不空,便接过餐盘,“哎呀,辛苦了,罗局辛苦了!”
“我可不是对谁都这样好的。”罗兵斜了我一眼,又笑着说,“你是才子,把我们的才子饿坏了可不行。”
我听得入耳的是前半句。我知道,省城的市公安局副局长,大权在握,她用不着对谁好,人家自会对她好的。我不过是一个无职无权的记者,她对我好一点,不过是同学一场,比较谈得来罢了。
我们就着小圆茶几吃午饭,罗兵有些担心地问:“你还写文章?”
“写,为什么不写?”回答之后,我才意识到她大概以为我是在写内参之类的“文章”吧。
她为我夹了菜,“你近来可是消瘦多了,遇事想开一点,身体要紧,身体是革命的本钱嘛。”
“谢谢,我很想得开呀。”
罗兵听我这么讲,停住筷子盯着我,“我听得出来,你说话的底气不足。”
我笑了,差一点喷饭。其实,我们之间的对话一点也不好笑。
“如果,”罗兵小心地选择着用词,“如果你觉得在报社干下去不如意,可以考虑、考虑换一个环境的,你想过没有?……”
“没,没想过。”我说的是真话,但马上被她这句话给噎住了,“换什么环境?”
“省直机关那么多,如果你有了这方面的想法,我可以帮你……”说到这里,她轻轻拍了拍我的手。我感觉自己像是触了电一样,虽然她只是拍了拍就拿开了。我盯着她,没有说话。
罗兵被我看得有些不好意思,只好笑着掩饰她的慌乱,“不认识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