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看了一会儿,我过去瞧瞧他的进度。
老天爷,我一辈子也没见过这么看小说的人,他看邮件的速度,简直比蜗牛还慢,我当时计算了一下他的阅读速度,如果我敲一个小时的活,让他来看,至少他也要看上一个星期,还不一定能够看完。
急得我抓耳搔腮。
我也知道自己有点沉不住气了,可是美女啊,搁个美女在你身边,谁沉得住这个气?
小伙子看了一个上午,期间上厕所无数次,才刚刚将第一个稿子的前五百字看完。
中午休息的时候,我把小伙子叫进会议室,想和他聊聊天,施加一下影响,以此增加我的小说的份量。可是小伙子走到会议室门口,却不进去,只是站在门口,问我:有事吗?
我说:有点事,想和你聊聊。
小伙子漫不经心的转过头,说道:有事就这儿说吧,我还要休息呢。
霎时间我腿脚冰凉。
我拘泥于细节,而忽略了大势。
大势就是,此时的我在这个小伙子眼里,一如老罗在我的眼里,当初我绞尽脑汁算计,就是将老罗视为第一块应该搬掉的石头。而如今这个小伙子,别看他年纪轻轻,但志向却很大,他想搬掉我,为他的事业发展腾出足够的空间。
他已经成长为小狼狗,而我还是我。
这真是糟糕!